相信大家都知道,當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一定會有專門的事故評估人員來進行認定,后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但是有些人認為他們畢竟也是人,只是比我們多多具備了一些相關的知識,由他們來進行認定,認定出來的結果是否有效是值得懷疑的,就這這一問題,接下來我們就去看一看交通事故評估是否有效?
1.評估有效
交通事故評估是有效的,是由相關工作人員來進行現場的調查,從調查那天開始,在十日之內將會完成事故認定書,而對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提車輛或者是駕駛人一般會在后十日之內來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是需要對其進行檢驗鑒定,應當出具檢驗報告的,在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5日之內會對道路的交通事故來進行事故認定書,并且有條件的地方管理部門還可以采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等方面的方式來傳達事故認定書的結果,但是對于一些機密或者隱私是需要保密的,所以說所制定的事故認定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傳達時間
正常情況下,事故認定書再從現場調查那天開始,十之內會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定,對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將逃逸車輛以及駕駛人百五后的十日內來制作其交通事故認定書,是需要對其進行檢查,檢驗,鑒定,而且結論會在確定之日起的5日之內來制作其事故認定書,并且加蓋蓋章。
交通事故評估是具有相關效率的,而且當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后,會有相關部門來進行簽名蓋章,也就證明著這份事故認定書出來了,而是具有相關的法律效力的,所以說大家完全不用質疑是否有效。